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
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编制日期:2022 年 12 月 29 日
送出日期:2023 年 1 月 4 日
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,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。
作出投资决定前,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。
一、产品概况
基金简称 建信创业板 ETF 基金代码 159956
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深圳证券交 2018 年 3 月
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2 月 6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
易所 7日
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
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
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
基金经理 葛鲁禹 理的日期
证券从业日期 2016 年 7 月 11 日
场内简称:创业板 ETF 建信
其他 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,本基金将由交易型开放式
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基金,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。
二、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
(一)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
请投资者阅读《招募说明书》第十一部分了解详细情况
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,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。
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。
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,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
(包括中小板、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)、债券(包括国内依法发
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、央行票据、金融债券、企业债券、公司债券、中期票据、短期融
资券、超短期融资券、次级债券、政府支持机构债券、政府支持债券、地方政府债券、
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)、货币市场工具、债券回购、资产支
投资范围 持证券、银行存款、权证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
融工具(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)。
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: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
基金资产净值的 90%,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%;权证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
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。
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,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,可
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。
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,采用完全复制法,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
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,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。但因
特殊情况(比如流动性不足等)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,基金管理
人可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。
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,主要采用流动性好、交易活跃
的期货合约,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,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
理估值水平,谨慎参与股指期货投资。
在正常市场情况下,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
超过 0.2%,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 2%。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,导致
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,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,避免跟踪偏
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。
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
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,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、债券型基金与货
币市场基金,属于高风险/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。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
风险收益特征
金,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,跟踪创业板指数,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
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。
(二)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/区域配置图表
(三)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/最近十年(孰短)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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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。
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,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。
三、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
(一)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
以下费用在认购/申购/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:
份额(S)或金额(M)
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/费率 备注
/持有期限(N)
投资者在申购或
赎回基金份额
申购费 时,申购赎回代
- -
(前收费) 理机构可按照不
超过 0.5%的标准
收取佣金
投资者在申购或
赎回基金份额
时,申购赎回代
赎回费 - -
理机构可按照不
超过 0.5%的标准
收取佣金
注: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
(二)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
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:
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/年费率
管理费 0.50%
托管费 0.10%
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,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、
律师费、诉讼费和仲裁费,持有人大会费用,证券/期货交易、结算费用,银行汇划费用、
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,上市费及年费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,可以在基金
其他费用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。指数许可使用费率 0.03%/年,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
币 5000 万元时,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调整为 3.5 万元, 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
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,无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
注:本基金交易证券、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,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。
四、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
(一) 风险揭示
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。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。
投资有风险,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《招募说明书》等销售文件。
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,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送配股、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
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,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、成份股增发、送配等所获收益,成份股停牌、摘牌或流动性
差等,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,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等费的存在,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,
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、技术手段、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,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,缺乏卖空、对冲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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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及其他工具,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,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,均可能带来基金投资组
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。
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,可能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,即存在价
格折溢价的风险。
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,可能仅允许对部分成份股使用现金替代,且设置现金替代比例上限,因此,
投资人在进行申购时,可能存在因个别成份股涨停、临时停牌等原因而无法买入申购所需的足够的成份股,
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。
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、赎回单位,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
最小申购、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,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、赎回单位全部赎回,而只能在
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。
本基金赎回对价主要为组合证券,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,由于市场变化、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等因
素,导致投资人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,存在变现风险。
约定目标的风险等。
(二) 重要提示
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,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,也不表
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。
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、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
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
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,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。
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,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,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,
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。因此,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,如需及时、准确
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,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。
五、其他资料查询方式
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[www.ccbfund.cn][客服电话:400-81-95533]
● 基金合同、托管协议、招募说明书
● 定期报告,包括基金季度报告、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
● 基金份额净值
●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
● 其他重要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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